日本第一个判处死刑的未成年人福田孝行杀人案

网络2018-12-08 14:27:36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张,现在在福田身上应验。一、二审判无期徒刑时,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后就可以假释出狱。在写给友人的信件当中,充满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属的言论,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七、八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这句话完全没有感受到犯人的悔意。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开始写信和遗嘱表达自己的忏悔。

2008年4月22日,广岛高等裁判所更审判处被告死刑,辩护团即日提出上诉。

2012年2月20日,最高裁判所否决二审上诉,维持判处被告人大月孝行(原名为福田孝行,后改姓大月)死刑。

2012年10月29日,辩护团认为已经确定的死刑判决有重大失误,以法医和心理医师的鉴定结果作为新证据,向广岛高级法院提起再审请求。

2016年,犯人依旧关押在广岛拘留所。

网友认为,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没有亲人、好友被凌虐杀害,你不懂那种痛!社会要和平本该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没资格谈人权!法律保护人,但不该保护加害者。”在“强烈反对台湾‘废除死刑’” Facebook上留有这么几句话。

依日本司法体系,二审宣判之后仍然可以提起上诉,世纪辩护团。2012年2月20日,日本最高裁判所否决二审上诉,维持判处被告人大月孝行(原名为福田孝行,后改姓大月)死刑。判决书用“冷酷、残虐、非人道“来形容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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