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第一个判处死刑的未成年人福田孝行杀人案

网络2018-12-08 14:27:36

世纪辩护团提出以下的主张:“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至于被害人死后还对被害人尸奸的行为,世纪辩护团的律师是这样辩解的: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还好,检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给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对照一审跟二审法官认为“被告未来仍然有无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经有悔改之意的说词”与福田被告查出信件的内容,无疑是一大讽刺。本村洋虽没有庞大律师团助阵,却不是孤军奋战,2008年4月22日高院开庭,4千位日本民众齐聚替本村加油打气。 同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福田终于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诉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说,“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2002年审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本村先生曾经这样说过:“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 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可是,国家社会却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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