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第一个判处死刑的未成年人福田孝行杀人案

网络2018-12-08 14:27:36

1999年4月12日,23岁的本村洋像往日一样准点回家,可是到了家门口,他却发现有点不对劲。家里的门没有锁,推门进屋后,他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往日整洁的家里变得凌乱不堪,更让他心惊的是,一直没有得到妻子和女儿的回应。在紧张的搜索后,本村在收纳棉被里发现了妻子僵硬的尸体。本村在极度惊惧中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到达后对现场进行了进一步的搜查,并在收纳柜的上次的塑料包里发现了一岁的女儿夕夏的尸体。本村洋无法相信到底是什么人和自己家有如此深仇大恨,要这样对待自己的妻女,他无论如何都要找到这个犯人。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当时刚满18岁一个月的少年。根据犯人的供述,他于4月14日当天下午两点左右,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目的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

少年将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于是动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弥生窒息死后,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被害人双手捆绑,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预防被害人“万一”又苏醒),对死去的被害人进行尸奸。当时11个月的婴儿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少年将婴儿抛往别处,可是婴儿还是挣扎哭着,往已死去的母亲遗体处爬去。兽性大发的少年怕婴儿的哭声引起邻人的注意而坏了他的好事,于是将哭闹不止的夕夏从母亲遗体旁边拉开,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毙。

虽然加害的少年当时未满二十岁,可是所犯的案情残忍重大,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决议将全案移交山口地检署审理。第一次开审议庭时,本村洋先生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被法官阻止。法官的考虑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绪。开庭时,犯人福田孝行穿着拖鞋进入法庭,辩护律师推推他的手示意,福田这才对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句:“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这句“对不起”,成为之后法官认定犯人“已经有悔改意思”的参考。杀了两个人,只要事后表现出“我很抱歉”的样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后就可以得到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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