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件:国内四大人肉包子事件,慎入!

2020-11-06 13:59:41

第一件发生在北京。

在80年代初,西单发生过一起非常轰动的人肉包子事件。西单有一个包子铺,那个老板有一天和一个人发生了争执,一怒之下把他杀了,尸体没处藏,就一狠心把尸体剁成肉馅,包成包子对外卖,结果吃过的人都说好吃,他的生意也很兴隆。结果老板的胆子也大起来,说是后来又杀了好几个人,还包括一对外地来的夫妻。有一次一个人(据说是医院的某主任)来他这吃包子时觉得肉馅味道不对,就拿着包子报公共安全专家了,经分析是人肉,公共安全专家马上去包子铺抓人,最后居然在冰箱里还发现了剩下的一条人腿……

第二件发生在内蒙赤峰市。

上个世纪,有位外地打工王姓姑娘因遇车祸去世,她的父母亲得信儿后从老家赶来给她办理后事,在临火化前她母亲无意碰一下她的遗体,感觉不对劲---好象是空的,掀开布单一看,大吃一惊,发现少了一条腿,遂到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报案,pol.ice发现火化工李某嫌疑最大......最后此案告破,原来李某的哥哥在当地开了家包子铺,当时由于是计划经济,猪肉凭票供应,他哥哥的包子铺原料不足,就请李某经常利用职务之便偷尸体拿回家做包子,连续偷了7年!他们用人肉做的包子香辣可口在赤峰远近闻名,是当地的品牌「老子号」!此案告破后,赤峰市的男女老少们呕作一团。

第三件发生在澳门。

1985年澳门「人肉叉烧包」惨案事件回放 。一九八五年八仙饭店灭门惨案案情:1985年8月8日中午12时,多名泳客在路环黑沙阿婆秧滩发现数件人体残肢,随即通知水警。警方其后在现场进行打捞,捡获8件人体断肢,短短数日内在同一地点获11件人体断肢,切口整齐,似是被利器斩下。司警在调查过程中,曾邀内地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纪录。至1986年4月,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指其兄一家去年8月突然神秘失踪,原为郑林所有的八仙饭店等产业,被一名姓黄的男子霸占,并怀疑黄某谋财害命。司警接信后复验了去年在黑沙阿婆秧滩发现的断肢,发现其中一支女性手掌的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其中一名年纪较大的女子的指模相似。司警即对八仙饭店的新东主黄志恒(50岁)进行严密监视。同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突然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即将之截住,带署调查。

翌日,司警正式发出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关资料。该10名失踪者包括八仙饭店前东主郑林(50余岁)及其妻子岑惠仪(42岁),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岁),儿子郑观德(7岁),女东主岑惠仪的母亲陈丽容(70岁),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曾受雇于八仙饭店的厨师郑柏良(61岁)。10月2日,黄志恒涉嫌杀害八仙饭店东主郑林一名女亲属陈丽珍,被司警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表证成立,还押市牢候审。司警在拘查黄志恒前后,搜出属于八仙饭店东主郑林的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以及郑林的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对于为何拥有这些证件,黄志恒未能作出解释,只供称以60万元承顶郑林的物业,包括八仙饭店。在黄志恒被拘后,遭揭发涉及1973年11月香港则鱼涌英皇道一宗谋杀纵火案:疑凶陈梓梁向事主借钱不遂,将之困绑浸在浴缸中溺毙,还将事主之妻、小姨斩伤,再用石油气炉放火。陈梓梁后逃回乡间匿藏,以利刀截去左手食指一小段,用火将双手拇指、食指的指纹破坏,再化名黄志恒偷渡来澳,获发身份证。香港警方曾来澳调查,证实黄志恒即陈梓梁。1986年12月4日,黄志恒在狱中割脉身亡。直至黄志恒被押解市牢候审、自杀身亡,警方一直未有寻获10名失踪者尸体,是否遇害未得到确定。检获的11件人体断肢,除其中一件女性手掌经验证指纹是属于失踪老妇陈丽珍外,其余断肢均未能确定身份。案中唯一疑犯黄志恒自杀身亡后,该宗案更蒙上一层神秘色彩。

第四件发生在天津。

1960年的国内经济困难,肉,蛋等许多人民生活食品特别紧俏。天津郊区的一个小包子铺生意却很红火,在周围名气不小。店主大家都叫他「老王」,四十多岁,身材魁梧,几年前从外地搬来。他自己说很早前老婆嫌弃他穷就跟别人跑了,他就一直单身过着。邻居们都觉得老王为人和善,老实勤快,做生意童叟无欺。特别是他的包子汁多味鲜,远近闻名。他每天凌晨4点就开工,6点就准时会有一笼笼热腾腾的鲜肉大包出售,风雨不改,寒暑不断。由于他不要帮工,不收学徒,每天只做500个包子,大家只认为是老手艺人的传统习惯。买包子的人每日早起排队,要不等到早上八点半就没了。吃过他包子的人都说味道特别鲜,也没听说有人因为吃了包子得病的,大家对老王包子质量很放心。当然,那时的郊区更不会有谁会拿他的包子去分析美味的秘方了。就这样过了一年,一个妇女找到了当地派出所,说早上买两个老王包子给小孩,肉馅里一小块硬硬的碎骨头样的东西差点卡住孩子的喉咙。不知道是出于爱子心切还是嫉妒老王的买卖太好,她找到了派出所。(那时可不流行找消费者协会或质量监督部门,呵呵)

劝说走了那妇女,一名老乾警发现这块碎骨头样的东西比较奇怪,不象是一般的猪骨头。检验的结果另所有人大吃一惊----那是半块人的脚指甲盖!几名干警本来只想去老王的包子作坊看看卫生情况,警告一下他注意包子的卫生问题。老王不在家,在这次突击检查「卫生」的过程中发现老王厨房下有个地窖,里面竟然有被肢解的人尸体和被剁碎的人肉馅!在场的人都呕吐不止......派出所秘密逮捕老王,根据他的交代又在地窖的角落挖出七具被剥了肉的人骨架。他很平静地交代了犯罪真相:自从他的老婆跟别人跑了后他心中充满了愤恨,直到一年前的某天一个要饭的女人到他家乞讨。那女人的相貌太象他的前妻了,老王把满腔怨恨发泄到了这个女人身上,把她掐死并分尸。这样还无法平息老王的怒火,正好老王祖上留下做包子的手艺......于是,包子铺开张了。那时的猪肉何其难买,而老王也把杀人作为一种乐趣,那时流浪乞讨的人又多又没人注意,老王自己还有秘方可以除去人肉特有的异味。一年中他就杀了七个流浪乞讨的外地人,包括3男3女和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他还说,自己平时也吃人肉,久了根本不觉得恶心和有怪味。原来,小有名气的老王包子铺出售的是人肉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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