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强奸杀人案,凶手潜逃21年终究难逃被抓的命运

2021-07-16 11:11:38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震惊全国的11.26新密强奸杀人案,当初这件悬案曾让警方十分头疼,久久未能侦破此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经过警方的不屑努力下最终此案还是的已告破。

新密强奸杀人案,凶手潜逃21年终究难逃被抓的命运

案件背景

2018年4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被告人刘新强强奸杀人案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刘新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案历时21年终于有了结果!

案件经历

1996年11月2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刘新强到河南省新密市来集镇马沟村一煤矿打工下班后在一家饭店吃饭,席间喝了点白酒,饭后行至新密市来集镇马沟村的一个乡间小路,正好遇到放学路过此处的受害者郭某某并将其强行抱进路边的废弃的窑洞内实施强奸,在此过程中导致受害者郭某某因窒息死亡,随后刘新强将受害者掩埋后潜逃。

经警方访问调查得知郭某某,女,殁年8岁。通过公安机关对现场的勘查确定郭某某系被人强奸并杀害,但是由于当时技术条件的限制,警方久久未能侦破此案。

直到2013年3月18日,警方技术人员将从受害者体内提取的生物检材送至郑州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进行检验后成功检出一名男性DNA,经过多次排查及就河南省DNA数据库进行比对,最后于2016年12月26日发现周口市郸城县虎岗乡梁庄行政村的村民刘新强符合对比要求。

2017年3月1日,新密警方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将隐姓埋名在矿井工作的刘新强抓获,随后经过警方多次审讯,刘新强供认犯罪事实。除此之外,刘新强交代在21年的潜逃过程中,因为害怕暴露身份曾逃窜至多个地区。

新密强奸杀人案,凶手潜逃21年终究难逃被抓的命运

案件结果

刘新强于1996年11月26日实施犯罪到2017年3月1日抓捕归案历时21年,超过法律规定最高20年的追诉时效期限。

鉴于被告人刘新强以暴力手段奸淫幼女且致其死亡,手段残忍,行为恶劣。2017年3月10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后决定,将该案上报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刘新强强奸幼女并致其死亡一案虽然已超过20年的追诉期限,但犯罪行为恶劣,为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依法做出核准追诉的决定。

2018年1月24日,该案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刘新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被告人刘新强强奸案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刘新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2万余元。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写在最后

法律是公平的,也是公正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无论历时多久,犯罪分子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坏人的惩罚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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