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杀人案始末,发廊小妹被3名小混混奸杀

2021-12-16 09:32:17

相信很多人都不看好那些不务正业的人吧,他们整天想着去做大事,但他什么都不会,也什么都不学,又能做出什么大事?在2013年11月,三个刚从监狱服刑出来的犯人出狱后,碰到了一起时,就开始谋划着一起做大事。

2013年12月7日,他们来到了南江县,在那里发现了一个发廊小妹在热情地招待着来往的客人,于是便上前问候,和这位小妹搭起话来。在搭话的过程中,三人中的杜某便与小妹约好了晚上见面。

那天晚上之后,杜某便装作大款的样子,在小妹准备离开时,拿出一笔钱交给她,还约好了以后一起出去玩,并留下了她的电话。这件事也让小妹很是兴奋,幻想着自己即将飞黄腾达的那一天。

而杜某说的一起出去玩,在12月8日便兑现了,那天他给小妹打去电话之后,便开车来到了她工作的发廊店。而小妹在打完电话之后,便向老板请了假,说自己想出去玩几天,放松心情,和她关系不错的老板也就准了她的假。

2013年四川杀人案始末,发廊小妹被3名小混混奸杀

但是小妹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过,觉得事情离谱的老板便跟小妹的家人打电话询问,结果得到的回复也是不知其踪,在8号之后也没有再联系过。于是15日这天,店老板和小妹的家人便一同向警方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开展调查,调取了小妹的通话记录,并从中发现了疑点。在7号,有一个神秘电话打进了小妹的手机中,并且在8号频繁出现后,便消失了。警方对这个电话号码进行追查,而这一查才发现,这张电话卡在8号之后便销号了。

这条线索断了之后,一条新的线索又出现在民警的眼中,民警通过追查小妹的银行卡流水后,发现在8号当天,有过取款记录。在找到取款所用的ATM机之后,从监控中发现了一名戴头盔的男子,这名男子在将小妹卡中仅有的900元钱取走之后,便上了一辆黑色的轿车,并且通过监控,他们锁定了这辆车的车牌号。

通过ATM机中的监控和发廊店门口的监控对比,出现的两辆车有高度相似,并且通过车牌号的对比排查,三名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出现在民警的视线中。这三人分别是杜某、刘某、和陈某,这三人分别因盗窃、抢劫在同一所监狱中服刑,于是警方便从这三人的身上开始寻找新的突破口。

12月27日的时候,南江警方在一起抢夺案件中,抓获了一名嫌疑人,而此人正是三人中的杜某。其中一人已经被抓,那么剩余的两人也就距离被捕不远了。在2014年的4月28日,在广元警方和厦门警方的协助配合下,陈某和刘某被抓捕归案,5月9日,警方从看守所将杜某押回进行调查。

在经过几轮较量后,三人交代了自己杀害小妹的事实,以及作案的动机。2013年11月,先后从看守所出来的三人便约定一起做一件大事,而这件大事就是接着作案,然后在作案后消除痕迹,经过一段时间的服刑,这三人丝毫没有悔改。

于是从2013年11月起直到三人被抓,他们先后在广元、厦门、银川等多地实施抢劫、抢夺、盗劫等犯罪活动20余起。而小妹在请假的当天就遇害了,警方带着三人来到了现场进行指认,在某山林中,挖出了双手及头部被胶带缠绕捆绑的小妹的尸首。

经法医检验,小妹的死因系颅脑损伤,在头顶部和左耳部均发现有钝器伤的存在,并且其颅骨已骨折。并且在一公里之外的一处地点,挖出了被害人的随身物品和作案工具,说明三人在作案之后,存在故意毁灭罪证的行为。

而三人杀害小妹的目的就是为了劫财劫色,利用钱财勾引出对方的欲望和信任之后,将其骗出,随后带到了荒僻的山林中进行捆绑和伤害。并在这个过程中,三人轮番对小妹进行侵犯。从小妹的身上抢夺走900元后,陈某便带着卡去银行取钱,而这期间另外两人又对小妹实施了侵害。随后为避免事情败露,用石头将其杀害。

这一过程中,三人在主观上存在了图财、杀人以及JY的故意,并且在抢夺完成后,为避免对方报案或为了销毁证据,将小妹杀害致死,这一情节便属于抢劫后杀人的,并且在过程中存在JY的行为,故在这一起案件中,三人应当按照QJ罪、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作数罪并罚处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就是有前科的人,在出狱后不久又犯下多起案件,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将依法对三人进行加重处罚。

而三人将面对的也就是他们出狱后,一起商量出的大事的结果,不仅将面对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还将面对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处罚,而且小妹的家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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