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的卢旺达大屠杀,9000个俾格米人被当食物吃掉

2021-08-29 16:46:13

霍比特人是托尔金的奇幻巨著《魔戒》《霍比特人》系列的主要角色,他们是人类的一个分支,身材矮小,性格温和,并且热爱田园生活。他们居住在中土大陆西北,过着自得其乐的生活。

1994年的卢旺达大屠杀,9000个俾格米人被当食物吃掉

其实多年以后回顾,“霍比特人”是个很奇怪的设定,在大多数西欧幻想作品中,身材矮小的类人种族是性格固执、敦实强壮、颜值不高的矮人。矮人多半和挖矿、战锤、大胡子等元素形成一组联想。而霍比特人呢,除了身高,他们和我们没什么区别,也许正是因为没那么怪异,反而显得很正常,他们逐渐被后世的作者“抛弃”了。对于幻想世界来说,也许霍比特人不够特别,但放在现实世界,仅仅是身高矮这一点,就足够被视为异类,大规模捕杀,甚至开除人籍了。

我们要说的是非洲热带雨林的俾格米人。

1994年的卢旺达大屠杀,9000个俾格米人被当食物吃掉

俾格米人因成年人身高只有1.3米到1.4米,长期出现在各种猎奇文章中,人们大谈特谈他们猎杀大象、削尖牙齿的事迹。他们曾被殖民者抓回欧洲,关到笼子里展览。

而对他们最残忍的,其实是非洲当地的其他民族。

1994年的卢旺达大屠杀,9000个俾格米人被当食物吃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皮肤都是黑色的,但俾格米人和非洲主流黑人算不上一个“种族”,二者的差异恐怕比黑人和白人的差异还要大,只是刚好皮肤都是黑色的而已。

俾格米人的祖先曾经高度适应了热带雨林的生存环境,以渔猎采集为生,他们是当地的原住民。直到农业出现,以种地为生的一批黑皮肤民族逐渐侵占了俾格米人的地盘。

非洲的巫医们认为俾格米人不是人类,而是一种具有神秘力量的动物,吃掉后可以获得神奇的能量,而吃了俾格米人的生殖器更是对生殖能力大有裨益。在1994年的卢旺达大屠杀中,人们捕捉俾格米人后上烧烤架,就这么活活吃掉了9000人。今天,刚果人仍然会用“曼布提”来嘲笑一个人蠢,这是斯瓦西里语中俾格米人的意思。

除了身材矮小外,俾格米人的性成熟时间也更早。他们一般8、9岁就性成熟,可以结婚生子。跟其他黑人比,他们肤色较浅,头发卷曲度一般。

1994年的卢旺达大屠杀,9000个俾格米人被当食物吃掉

虽然身高矮,但他们的比例还是匀称正常的,如果没有白人或其他部族的黑人站在一起,他们的照片看上去没有什么特别。比起正常人,他们似乎是等比例缩小了。

1994年的卢旺达大屠杀,9000个俾格米人被当食物吃掉

那么俾格米人为什么会比正常人矮呢?曾经有人认为他们的身高是由于随机突变、遗传病甚至营养不良造成的,目前的主流观点是,长得矮是俾格米人对热带雨林环境的适应。

俾格米人内部也有自己的族群分化,根据基因检测,雨林西部的俾格米人与东部俾格米人已经分化了2万年。而两波俾格米人的共同祖先,与其他高个儿黑人的分化则发生在6、7万年前。与高个儿祖先分家后,西部俾格米人与东部俾格米人在漫长的雨林生活中不约而同地变矮了。

他们的“变矮策略”不一样。西部俾格米人的策略是身高生长迟缓,而东部俾格米人一出生就比正常婴儿矮小。决定他们矮小的基因也不一样。

也就是说这是一种趋同进化。

为什么长得矮就有利于生存呢?虽然对俾格米人的基因研究发表于2009年,但用来解释基因偏好的理由,仍然是1847年提出的“贝格曼规律”。

贝格曼规律认为,对恒温动物来说,高纬度的同类动物,往往比低纬度的同类动物体型要大。比如对熊而言,北极熊个头最大,而马来熊个头最小。东北虎也要比华南虎大。

越冷体型越大,越热体型越小的原因在于表体面积比。随着体积的增大,一个物体的表面积增加的速度却在下降。

表面积大利于散热,体积大则利于保温,所以俾格米人尽量缩小体积,增大表面积,以提高在雨林中散热的能力。

这样他们在捕猎时的续航会直线上升,也许猎杀大象靠的就是这短小精悍的续航。

不过他们杀的大象也是小大象。因为大象也要散热,居住在热带的大象比起同类相对也袖珍些。生活在刚果盆地的非洲丛林象是世界上最小的大象,每只象只能“卑微地”突破2米。

不论贝格曼规律究竟能解释俾格米人的身高问题到何时,他们是当地环境的胜利者这是没有疑问的。也许他们才是真正的丛林之王。除了短小精悍外,他们还发展出了一定抵御热带病毒的能力,身手敏捷而强壮。

俾格米人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有血缘关系的族群聚在一起生活,数量不到百人,彼此之间没有地位与阶级的划分,食物与工具共享。族群内部严禁近亲结合,成年后必须到其他族群寻找配偶。

他们几个月搬一次家,以让猎场休养。到了新的定居点,他们以树枝为骨架,用树藤将树叶扎在一起,建一个草房。俾格米人热爱音乐,在夜里经常奏乐舞蹈以娱森林之神。他们十分崇敬丛林,认为森林才是他们“万能的父母”。

中非各国都在致力于让俾格米人离开丛林,过现代生活。因为经常有游客来到俾格米人的村庄,他们也逐渐穿起了衣服,包括T恤和牛仔裤。有的俾格米人还用起了肥皂和火柴,更有甚者学会了抽烟。

1994年的卢旺达大屠杀,9000个俾格米人被当食物吃掉

但大多数俾格米人都拒绝离开丛林,一方面,因为他们是“丛林之子”,不愿意放弃祖辈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或许因为他们是人群中的异类,种族中的种族。一个俾格米人通过和班图人通婚,三代后也许就会身高正常,融入黑非洲的怀抱,获得一个“黑人”的名号。就像一个霍比特人,和人类的差距只在于身高。

然而就是因为区区身高,俾格米人一度被开除人籍,被当做食物屠戮,难以想象上世纪90年代还有真正的“食人族”存在。

不过在本世纪我们应该就会看到俾格米人的灭绝,灭绝的原因包括丛林的破坏、与其他人种通婚等。

“丛林之子”用了万年的时间适应了丛林,却无法抵御丛林外的人。

用户评论(已有0条评论)

昵称:
表情
发表评论
注: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哦,请文明发言!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