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炳强案件详解,香港首例无人证判案(现在改名换姓)

未知2017-09-30 22:29:59

欧阳炳强是1974年12月10日香港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嫌犯,而这个案件是香港首例没有人证,全靠科学分析来定罪的案件。但奇怪的是就算是欧阳炳强被判罪名成立后,欧阳炳强却一直强调自己没有杀人,是冤枉的。那么欧阳炳强究竟发生了什么呢?下面来看看案情详解。

欧阳炳强案件详解

欧阳炳强是香港首例无人证判案跑马地纸盒藏尸案的疑犯,这个案件到现在都是还是扑朔迷离的存在。因为欧阳炳强在入狱时坚持自己没杀人是冤枉的,现在出狱也不承认自己做过这样的事情。下面来看看当年的跑马地纸盒藏尸案是怎样的。

1974年12月,一名当时16岁少女卞玉英乘搭电车到达跑马地后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电话,之后被杀害,在后来的验尸报告中显示,死者被人用右臂箍颈勒毙,其双乳头被割掉,死者私毛(幽毛,裆毛)被灼过(被烧焊器烧过),但是仍是处女。死者手肘上有一张印有两个中文字「未焊」的纸屑。第二天,才有人在街上发现卞玉英的裸尸被藏于电视机包装纸盒内。

这个案件完全没有人证,唯一的物证也就是安放尸体的这个电视机的纸箱。当时警方经多天侦讯,查找出这个电视纸箱是72年4月初在港面世出售的,后来有查找烧焊器,并排查能安放这个电视箱的车辆。经过一一排查后,欧阳炳强符合这些所以的条件,所以进入警方的视野,成为了嫌疑犯。

警方的证据是烧焊器、士巴拿(扳手)、电线、铁锯、帐卌;另外有二三十个白色小盒,装着头发、烧焦的耻毛、衣物纤维。这些证据与死者缺失的部分以及死亡环境比较吻合,是科学鉴证中的环境证物,只能间接证明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欧阳炳强最符合这个凶杀案的嫌疑人。

不过就算是现在对于这个欧阳炳强案件有也没有定论,因为欧阳炳强一直都不承认自己做过这个事情,而且这个案件确实没有很多直接的证据去证明欧阳炳强就是凶手。就连直接证据之一的纤维,警方在死者卞玉英身上发现的269条纤维,只有其中7条与欧阳炳强衣服的纤维吻合。

1975年欧阳炳强被判死刑,欧阳炳强的妻子一直都不相信这个事情,在判案后一直提出上诉。而因为案件的扑朔迷离,也被改编成为多部电影。后来1977年欧阳炳强又被改判终身监禁。后来欧阳炳强在2002年9月11日强假释出狱。不过这个时候出来的欧阳炳强已经成为了孤家寡人,妻女改嫁了,自己也与社会脱节。现在改名换姓,重投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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