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各朝制度划分,不同朝代有着不同的变化

2021-07-11 17:04:00

相信很多人都对历史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兴趣,小编也是如此,因此最近就一直在思考关于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制度变迁和发展的问题。由于各朝各代的有所不同,因此小编将各朝代主要的政治经济制度演变做成一个系列发布出来,一方面有利于自己系统梳理和理解,另外也能让广大爱好历史的朋友共同学习和讨论。

本系列从西周开始,因为西周是中国历史上有确切纪年的朝代,也是西周时期已经有相对比较完善的制度。周本来是商朝的属国,位于今陕西泾、渭二水之间。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带领一些部落,向商都进攻,史称“武王伐纣”,纣王自焚而死,商朝灭亡。周武王建都镐京,史称“西周”。公元前1046年是我国历史有确切纪年的开始。

中国古代各朝制度划分,不同朝代有着不同的变化

西周政治上实行分封制和宗法制,经济上实行井田制。因为本系列是概述,我就进行精炼的阐述,如果有喜欢的朋友,可以再进行更多的学习探索。

一、分封制

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分土封侯”制,或谓之“封诸侯,建藩卫”,简称“分封制”。所封诸王主要是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的后裔,周王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诸侯要服从周王的命令,向周王交纳贡税,并随从作战,保卫王室。

周初分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齐、鲁、燕、卫、晋、宋等。齐国的首封者是太公望,姜姓,因辅佐武王灭商有大功而受封。鲁,首封者为武王之弟周公旦,因在京师辅佐成王,命其长子伯禽建国。燕,首封者是召公奭,姬姓,初都今北京房山区董家林一带,后迁蓟(今北京城西南),这里临近戎狄,为周的东北边区。宋,首封者为商纣王之庶兄微子启,以商丘为都成,统治商的部分遗民。

周朝起源陕西分封制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

二、宗法制

中国古代各朝制度划分,不同朝代有着不同的变化

西周实行王位世袭制。宗法制是由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特点的权力分配制度。就周王室来说,周王为大宗,王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为小宗,分封为诸侯。在诸侯国内,诸侯为大宗,侯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封地内,卿大夫为大宗,职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为小宗,为士。西周森严的等级,由此形成。

周王被视为天子元子,受天之命以君临人间,所以称“天子”。这是“君权神授”的概念。周朝确立的王位继承和权利财产分配制度,为后世许多朝代所袭用。由宗法制所形成的宗族制度和特权制度,对我国社会影响深远。

三、井田制

周朝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受田者只能世代享有,不得转让与买卖,并要向周王缴纳一定的贡赋。

周朝的土地由奴隶主贵族强迫奴隶集体耕种。井田里有监工田畯等,负责监视奴隶劳动。那时候耕地阡陌纵横,如同井字,称为“井田”。井田制是奴隶主贵族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

中国古代各朝制度划分,不同朝代有着不同的变化

公元前771年,申候联合犬戎,举兵攻周,杀周幽王于骊山(今陕西临潼东南)下,掳走褒姒,把都城丰、镐抢劫一空。诸侯们和申候拥立宜臼继位,这就是周平王,并迁都洛阳。至此,西周灭亡,东周建立。

西周的三大制度稳固了王朝的统治秩序,经济得以稳定发展。西周时期,农业有进一步的发展,青铜制造业和制陶业、纺织业都有所发展。西周有些青铜器的铭文,记载着封建贵族赏赐、赠送、交换、赔偿土地、奴隶或者其他财物的情况,也有记载战争的。这些铭文从不同程度反映了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的一些重要情况。

用户评论(已有0条评论)

昵称:
表情
发表评论
注: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哦,请文明发言!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